世界知识产权日特辑 |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

浏览: 时间:2023-04-27 发布:绮惠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当我们翻开一本书,听一首音乐,看一部电影,处处都是知识产权的身影。

 
    关于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样定义: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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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本意为鼓励人们对别人的劳动成果的尊重和对自己劳动成果的保护,后经过数百年的发展逐步完善起来。
 

    1474年,意大利的著名城市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这部法律确立了专利制度的基本原则,其影响延续至今。

    1910年,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方面的法律《大清著作权律》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著作权立法进入了作者作为著作权人的现代著作权阶段。

    2001年4月26日设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并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

 
    昨天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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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时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互联网正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有力地推动着社会发展进步,在新型经济活动形式下,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石,是保护创新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然而,当前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基于此,绮惠所的律师们盘点了7件知识产权侵权案,其中包括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出版权等内容,希望能够结合实际案例,将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个人的关系阐释得更为清晰。
 
1.“海底捞”控诉“小放牛”商标侵权,法院判赔95万元
 
    【案情】河北小放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30家直营分店、年就餐人数达600万人次的餐饮品牌,从2021年2月起,在其多个餐馆内海报、菜单、员工服装等店堂装饰上及微信公众号中使用“炒菜界的海底捞”字样进行宣传,并通过颜色、分行或打引号方式将“海底捞”三字突出。
 
    海底捞认为小放牛侵犯其商标及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要求小放牛立即停止其涉案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并刊登声明,就涉案行为为海底捞消除影响。
 
    法院受理审查,原告海底捞主张权利的涉案商标,均处于注册有效期限内,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全额判赔了原告海底捞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90万元,酌情判赔其合理支出5万元,并判令被告在《法治日报》上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
 
    【点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家的品牌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商标注册申请保护也日益增多,商家应合理地进行自己的品牌宣传推广,一旦涉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将可能被起诉面临巨额赔偿。
  
2.拍短视频配音乐可能侵犯著作权,星座博主陈茂源赔付2800元
 
    【案情】星座博主陈茂源以嗨翻屋公司已经取得著作权的音乐作品《风の痕迹》为背景音乐,创作短视频“还记得怎么和射手座相处吗”并在微博平台上发布。
 
    嗨翻屋公司认为陈茂源在未经其授权许可、未支付任何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该音乐,侵害了著作权人、录音录像制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删除视频并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陈茂源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其发布的短视频中使用涉案作品的行为侵犯了涉案作品著作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判决陈茂源赔偿嗨翻屋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2800元。
 
    【点评】平台仅仅提供技术服务,个人从一些不正规的渠道下载音乐并且以未经权利人授权、也不构成合理使用的方式来使用音乐制作视频,然后在平台上发布,构成侵权主要由个人承担责任。
 
3.人人影视字幕组侵犯著作权,创始人获刑三年半
 
    【案情】自2018年起,“人人影视字幕组”创始人梁永平先后成立武汉链世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快译星科技有限公司,指使王正航聘用万某等人作为技术、运营人员,开发、运营“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Android、IOS、Windows、MacOSX、TV等客户端。
 
    梁永平又聘用谢某等人组织翻译人员,从境外网站下载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翻译、制作、上传至相关服务器,通过所经营的“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相关客户端对用户提供免费在线观看和下载。经鉴定及审计,“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相关客户端内共有未授权影视作品32824部,会员数量共计683万余人。自2018年1月至案发,上述各渠道非法经营数额总计人民币120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永平、王正航等十五名被告人结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作品,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主犯被告人梁永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王正航等十四名从犯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十五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点评】依法打击盗版行为,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题中之义,网络空间的每一位参与者,都应提升“版权”意识,既保护好自己的原创成果,也敬畏他人的智力结晶,坚守法治底线,不断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才能打造健康内容生态,让创作者有价值感,让网友有获得感。
 
4.未授权使用“蘑菇头系列”表情包,被判赔4650元
 
    【案情】蘑菇头表情包首次发表于2013年,版权方为广州蚊子动漫公司,2018 年,广州蚊子动漫公司将蘑菇头系列形象及后续创作的衍生形象授权给青岛叁次元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源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生公司)在微信推文中使用了七张蘑菇头表情包,叁次元公司诉称其未经许可,擅自在文章中使用叁次元公司的权利图片,使相关公众可以在不特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源生公司的微信公众号获得上述七张蘑菇头表情包,侵害了叁次元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9479元和维权合理费用3260元,共52739元。
 
    法院结合涉案作品类型及知名度等因素确定源生公司应向叁次元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共计4650元(含合理费用),驳回叁次元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点评】表情包虽使用较为普遍,但未经授权使用,可能构成侵权并需承担赔偿后果!在商业宣传过程中,为了避免侵权纠纷,建议多使用公司自制表情包,一方面避免侵权问题,另一方面提高公司IP影响力,但要注意公司自有IP在正式发表前须进行知识产权侵权排查,避免IP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5.“乐拼”侵犯“乐高”品牌玩具著作权,主犯获刑6年、罚款9000万
 
     【案情】2015年至2019年4月间,被告人李某某指使被告人杜某某、闫某某等8人,在未经乐高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复刻乐高公司创作的 “Great Wall of China”等47个系列663款拼装积木玩具产品,并冠以“乐拼”品牌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3亿3千万余元,2020年2月25日,市检三分院以被告人李某某等9人侵犯著作权罪向市三中院提起公诉。
 
    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鹏等九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九千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点评】该案中侵权品牌“乐拼”销售规模大,覆盖线上线下、国内国外,扰乱市场秩序的同时,也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声誉带来负面影响。乐高品牌的积极维权取得积极胜利,不仅对业内企业的维权有很好的激励作用,也从法律层面正式宣布乐拼的侵权行为,对其有了法律上的惩罚和约束。
 
6.KTV因能点播“劣迹艺人”歌曲被罚1万元
 
    【案情】广州省汕头市南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南澳县的一家KTV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KTV某包厢点播系统屏幕画面含有劣迹艺人(吴亦凡)画面及其演唱的《咖啡》、《破晓》2首歌曲,播放曲目含有禁止内容,要求该KTV将劣迹艺人的歌曲全部下架,积极整改,并交纳1万元罚款。
 
    【点评】关于劣迹艺人作品的处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著作权法》中规定著作权人有权行使权利,前提是不违法,不损害公共利益,并且要接受国家的监管。国家广电总局也曾下发通知,要求暂停播出“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根据这一要求,KTV等娱乐场所,应该严格审查相关画面,并下架相应的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7.一个人被判处死刑为什么还要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其出版权可被他人代为行使
 
    【案情】2006年,陕西汉阴发生了一起特大杀人案,罪犯邱兴华与道观管理人员发生矛盾,趁道观内管理人员和香客熟睡之机,持斧头,弯刀将铁瓦殿内的十人杀害,杀人之后还放了把火,最后被判处死刑。
 
    但是他在等待被执行死刑期间,还在看守所里写书,一本是他的自传“轰动全国的7.16特大杀人犯邱兴华一生的写真”,一本叫“金笔定江山”,这两本书是有著作权的,如果不剥夺他的出版权,这本书的出版权就可能被其亲戚或朋友代为行使,流传于社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点评】死刑是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权,但犯罪分子在被宣判死刑到执行期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在此期间,死刑罪犯可能遇到赦免而不被执行死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可能因为假释而不被关押。如果不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获得假释或赦免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作品创作活动,对国家与社会会造成诸多不利 。所以说,对于一些死刑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非常有必要。
 
    知识产权凝聚着创造者的辛勤劳动和心血,在互联网高速运转的当下,我们每个人不仅是信息的受益者、传播者,同时也是信息的生产者,因此,知识产权保护无小事,不管是大中型企业,还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我们每个人、全社会都应该树立起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学习,携手同行、协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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