绮惠说法 |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借条更有法律效力

浏览: 时间:2019-08-19 发布:绮惠律师事务所

 

在生活中,我们免不了向他人借钱,也少不了给他人借钱。一般来讲,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借贷关系中经常会出具借条或者欠条。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借条”和“欠条”虽仅有一字之差,各自的法律效力却大不相同。若未分清“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往往会把自己陷入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的困境。

举个例子加以说明:张三和李四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一天李四为了应急,便向张三借了10万元,并向张三出具了欠条,双方未约定还款日期。三年后,张三向李四追要借款,但李四不愿还款,张三遂将李四起诉至法院。但这时若李四提出张三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张三则很难胜诉,因为欠条自出具时开始,债权人便享有向债务人主张还款的权利,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便开始计算,三年以后再去主张,就超过了诉讼时效,只要债务人提出抗辩,便将失去胜诉权。但是,若李四给张三出具的是借条,由于未约定还款日期,根据法律规定,出借人张三则可随时向李四主张还款,也就不会面临超过诉讼时效的困扰。

由此可见,借条和欠条差别甚大,往往会影响到债权能否得以实现,那二者究竟有哪些具体区别呢?

一、含义不同

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凭证,其大致相当于是一个简化的借款合同,能明确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欠条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凭证,可以体现债权债务关系,但不能明确双方的具体关系。

二、诉讼时效不同

借条若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在借款关系成立的20年内主张权利;欠条若未约定给付期间,债权人应当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次日起的三年内主张权利。

三、法律证明力不同

由于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凭证,相当于是一个简化的借款合同,能明确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因此,证明力上借条明显优于欠条。

因此,各位债权人们,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给他人借款时最好要求其出具借条,并在借条中明确约定好利息、借款期限、借款用途、逾期不还的利息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在借条的尾部一定要让其签字按手印,最好附上其身份证明,以免自己的合法债权难以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