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咨询
我们将在 24小时内 联系您,请保持电话畅通.
×
在线咨询
我们将在 24小时内 联系您,请保持电话畅通.
相关推荐了解更多 +
绮惠动态 | 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伟、曾迈一行莅临我所座谈交流
2024年11月18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伟、曾迈一行莅临重庆市绮惠律师事务所座谈交流。绮惠所管委会主任罗粲林及在所合伙人热情接待。 罗粲林主任首先带领副会长王伟、曾迈及同行人
绮惠动态|我所获评“重庆市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
11月1日上午,重庆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召开,会议对“专业精品律师事务所”进行授牌。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种及灵,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治元,市司法局
绮惠动态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副会长华晏一行到访我所参观交流
10月14日下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副会长华晏一行莅临我所进行参观交流。我所管委会主任罗粲林及在所合伙人表示热烈欢迎。 管委会主任罗粲林陪同参观我所办公环境,介绍了我所的基
绮惠动态 | 重庆市律师协会“五员培训计划”之律所品宣人员专场培训在我所成功举办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律师行业宣传工作水平,同时提升和引导青年律师规范运营自媒体,塑造律师行业优质品牌形象。10月11日上午,“五员培训计划”之律所品宣人员专场培训会议在我所成功举办。重庆市
绮惠说法 | 竞拍人是否应当承担房屋被拍卖前欠缴的物业费?
随着网络司法拍卖在全国范围内的进一步普及,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符合拍卖公告中的竞拍人条件,均可按照规则参与司法竞拍,其中不乏涉及房屋的拍卖。然而,竞拍人(本文假定竞拍人即实际买受人的前提下)在竞拍房屋后,经过物业管理公司催缴物业管理费,尚发现竞拍房屋在竞拍前存在欠缴物业费的,是否可以拒绝承担竞拍前的物业费?
拍卖成交前的物业费原则上不应由竞拍人承担。房屋在拍卖成交前,竞拍者并不是该竞拍房屋的业主,所以不是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对象。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对性,物业公司无权请求竞拍人缴纳原业主欠缴的物业费。
然而,拍卖成交前的物业费也存在由竞拍人承担的例外情形。
一是拍卖公告中已经载明房屋存在物业费欠费且由竞拍人承担的。例如司法机关在拍卖公告中明确告知房屋每平米物业费单价、欠缴时间,并在税费负担情况中载明需要由买受人(竞拍人)承担的,竞拍人应当承担。因为司法机关的拍卖公告在我国《合同法》上属于要约,竞拍人参与竞拍即可认为对拍卖公告中内容的人认可,一旦拍卖成交确认之后,合同便成立并依法生效。
二是物业管理公司有证据证明应该由竞拍人承担的,竞拍人应当承担。否则,竞拍人可以拒绝承担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
另外,关于拍卖成交的房屋,竞拍人承担物业费的时间起算点应该如何计算?有观点认为应该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也有观点认为应该自拍卖成功确认之日开始计算。作者认为应该从拍卖确认之日计算,即网络拍卖显示成交之日起承担物业费。虽然不动产物权的变更以产权登记为生效要件,但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文书同样具有产权变更的法律效力。在人民法院签发拍卖成功确认书之日,该拍卖的房屋实际上已经发生了产权变更的法律效力,故竞拍人应从拍卖成功确认之日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
最后,作者提醒各位竞拍者,参与竞拍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上的内容,包括竞拍物品的基本情况介绍、税费负担情况、限购情况、执行情况等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