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咨询
我们将在 24小时内 联系您,请保持电话畅通.
×
在线咨询
我们将在 24小时内 联系您,请保持电话畅通.
相关推荐了解更多 +
绮惠动态|“绮”趣游园“惠”,共赴中秋好时光
月是故乡明,花好人团圆,为弘扬和传承中华传统文化,丰富律所文化生活。绮惠律师事务所于9月14日下午组织了一场传统文化与趣味元素精彩碰撞的“月满团圆,妙趣中秋”主题活动,旨在让每一位同
绮惠动态|我所荣获“重庆仲裁杯”第六届律师仲裁庭审大赛总决赛季军
在8月23日圆满落幕的“重庆仲裁杯”第六届律师仲裁庭审大赛(全英文辩论)中,重庆绮惠律师事务所凭借团队成员的卓越才华与不懈努力,成功晋级总决赛并荣获季军殊荣! 这是一次与“仲裁”有关的
绮惠动态 | “川渝律协保险专委交流会”在我所举办!
为进一步加强川渝地区律师行业专业委员会之间的沟通交流,提升律师的保险与金融法律服务水平,8月17日,川渝两地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交流活动在我所举行,本次活动由重庆市律协保险专业委员
绮惠动态|热烈祝贺我所新址启用仪式圆满落幕!
室接青云和风万里 蓄势几载历经数月筹划重庆绮惠律师事务所新址正式启用 2024年7月26日,重庆绮惠律师事务所江北嘴办公室启用仪式隆重举行,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庆云路1号IFS国金中心T1栋36层的
绮惠说法 | 简析成立但未生效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即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时间节点是完全重合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民法典》
通常认为,合同效力分为形式拘束力和实质效力。合同一旦成立就具有形式拘束力;合同生效后则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实质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生效前的形式拘束力则意味着:
01 — 02 —
因合同欠缺生效要件,区别于有效合同产生的实质效力,一方当事人无法直接请求相对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主张违约责任。
03 —
合同未生效不等于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系因存在行为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虚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无效情形。合同确认无效后,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未生效只是合同欠缺生效要件,但法律并未对已成立的合同本身作出否定性评价,该类合同可以因当事人依法作出的“补救”行为而转化为有效合同。故对已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当事人此时不能直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