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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的校园体育人身伤害问题——重庆绮惠律师事务所范雪飞教授为西南政法大学体育部教师开展线上专题讲座

浏览: 时间:2020-06-11 发布:绮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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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运动在强身健体的同时也伴有一定的危险性,易造成意外人身伤害。我国现有法律有关人身伤害的规定没有区分一般人身伤害与体育伤害,对体育中的人身伤害界定不明确,导致在体育运动意外人身伤害发生之时难以归责。

伴随着《民法典》的出台,针对校园体育人身伤害问题,6月11日上午,重庆绮惠律师事务所核心成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范雪飞教授通过线上直播形式,在《民法典》背景之下从一般侵权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减免责事由以及责任承担等方面,为西南政治大学体育部教师分析了体育运动中的相关人身伤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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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雪飞教授深入浅出,旨在增强教师校园体育人身伤害问题的相关法律常识、掌握义务和责任承担,提高防范和处理能力,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