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咨询
我们将在 24小时内 联系您,请保持电话畅通.
相关推荐了解更多 +
绮惠动态|我所荣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近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表彰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所获评 “重庆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登表彰名单。 这份荣誉,既是对绮惠多
绮惠动态|绮惠律师事务所全新布局——大湾区,你好!澳大利亚,你好!
近日,绮惠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与澳大利亚分所均顺利通过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同步正式开业运营。这一举措,不仅是在绮惠深耕国内商事法律服务基础上的全新突破,更标志着我所进一步加强涉外法律服
绮惠动态 | 荣膺两项法律服务创新产品荣誉
2025年6月29日,2024-2025法律服务创新产品论坛暨第二届案例发布会在北京落幕。论坛以“匠心驱动新质产品,创新引领行业未来”为主题,汇聚全国法律行业精英与专家学者,我所管委会主任罗粲林代表出席。
绮惠动态 | 携手共进:深化涉外法律服务合作 —— 重庆国际商事仲裁院与绮惠律所共启东盟商事仲裁实务研究新征程
2025年4月2日,重庆国际商事仲裁院东盟商事仲裁实务指引课题组第一次会议在我所顺利召开。重庆国际商事仲裁院宣传组组长何静率东盟商事仲裁实务指引课题组成员参会,绮惠法律研究院院长吴春燕携
绮惠说法 | 浅析民法典中的五大合同解除规则
《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六条以及第五百八十条。短短六条规定,即从解除情形、解除方式、行使期间等诸多方面对《合同法》中的合同解除规则进行了修补完善。本文主要通过对比《民法典》与《合同法》总则部分,简要分析《民法典》中的五大合同解除规则。
条文对比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二款 《合同法》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无 分析:1.《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是对合同解除法定情形的规定。其中,第一款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完全一致;第二款则新增了不定期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注意:附条件到期的合同(如委托合同中的合同期限至委托事务完成之日止),一般仍然认为其合同期限已固定,属于定期合同,不能适用该款规定。
条文对比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二款 《合同法》 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分析:《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并未对解除权行使的具体期限进行明确。故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当法律既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时,法院一般综合考虑案件本身的性质、合同义务履行等具体情况,以认定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解除权的行使期间为一年,弥补了《合同法》的漏洞,也对此前司法审判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三.完善解除方式规则(第五百六十五条)
条文对比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分析:《民法典》在《合同法》的基础之上,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方式进行了完善。主要表现在:
.pn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