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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所建:重庆绮惠律师事务所将加强党的建设写入律所章程

浏览: 时间:2019-08-08 发布:绮惠律师事务所

经中共重庆绮惠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支部全体党员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讨论通过了拟写入律所章程的党组织工作相关条款。

2019年8月1日,律所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表决通过了《重庆绮惠律师事务所章程(修改案)》,在律所章程中增设了“党建工作”为独立一章,以党建促进律所的持续健康发展,将党建作为推动律师业务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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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的党建工作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则部分明确了把加强党的领导监督和依法开展本所业务统一起来,将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充分融入到律师执业理念和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之中。

二、将“党建工作”列为单独一章,分别规定了党组织建设的设置形式、党组织的地位作用以及党组织的职责。具体规定为,确保党组织参与本所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本所合伙人会议和重大活动,明确党组织和事务所管理层就重大事项相互征求意见、参与所内重大案件研究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在事务所年度预算中将党建活动经费单独列支,确保党组织有工作条件、有办事经费。

此次将“党建工作”写入律所章程,对律所的发展意义深远,确保了律师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了广大律师队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体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动力转化为律所发展建设的生机与活力。